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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11月21日

关于魁地奇规则改革的一点建议

 

在昨晚按时下班,回家熬了了一锅鲜美的羊排萝卜汤,并请小唐分享后,今天又回到了例行的加班状态。周日加班与效果图公司的小邢合作完成了我医院方案的模型,渲出来的效果还不错(我自己能渲那样就好了)。今日老总副总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修改意见,而我今晚的任务也就是修改模型并就材质的调整与效果图人员磋商。由于小邢手里有另外一项王工的急活,我也只好吃完北京院的招牌火锅后在这一边看书,一边等待。

 

上周实在太忙,让我时常忘了给MP3充电,因此我在路上也无法继续听那个老家伙讲哈利波特;而那个长达9个多小时的MP3文件,也给我带来越来越多的麻烦。有时候实在懒得去快进到上次结束的地方,就干脆反复听开始那段,哈利在达德利家的悲惨生活,以及动物园里和蟒蛇同病相怜的短谈。到后来就开始学着那位播音员的嗓音,模仿那条蟒蛇对哈利的感谢之词。也许有一天我也可以说蛇语,去找一条还没有来得及成精的小母黑蛇?

 

今天终于勤快了一点,找到了上次听完的地方。经过女厕所一役,赫敏已经赢得了哈利和罗恩的友谊。这里忽然要插一句题外话,就是关于《哈利波特》中几个重大的人名音译错误。Albus Dumbledore并不应当读作阿布斯·邓布利多,而应当是阿布斯·邓布尔多,这里L后面的e是不发音的;而Hermione Granger不应当读作赫敏·格兰杰,而应当是赫尔玛尼·格兰杰。后者可能是借鉴了西班牙语单词姐妹“hermana”的读法,但是那个“i”出现的的确奇怪。

 

言归正传,哈利破格入队后不久,就受到了老麦送来的Nimbus2000,光轮2000,然后很快开始了由帅哥队长伍德亲自指导的特训。我又重温了一遍Quiditch的规则。我那时正跨过那座天桥。我心中一个埋藏许久的念头又冒出来了,罗琳的Quiditch规则存在很大的缺陷!

Quiditch比赛没方7人,3个chaser,2个beater,1个seeker,1个keeper;用球有三种,quafle鬼飞球,bludgers游走球和golden snitch,金色飞贼。具体的我也就不解释了,若是纯粹马褂就自己看书去吧。quafle的打法基本上是篮球和橄榄球的结合,每进一球得10分;bludgers用来击打对方的球员;而seeker一但得到金色飞贼,就会为己方赢得150分,从而比赛结束,分多一方获胜。

可是现在看来,似乎所有的比赛都是得到golden snitch的一方获胜;哈利也因此常常成为英雄。可是既然如此,还要其他队员干什么,干脆找一堆人全部当seeker,一锤定胜负算了。不过仔细一想,这样的规则里其实蕴藏着更加戏剧性的因素:如果参赛的一方,比如总是被黑而且事实上的确经常比分落后的格兰芬多,在得到金色飞贼之前,已经落后对方超过160分,那么哈里波特的任务是什么呢?还是靠出人的飞行天赋去抢夺金色飞贼吗?这样等于宣判自己死刑。显而易见,这种局面出现后,比赛将愈加精彩,落后方的所有队员都必须全力以赴。chaser疯狂的进攻和进球;keeper冒死扑救;beater不仅要继续保护自己的队友,还要想尽一切办法攻击对手的seeker,阻止他得到金色飞贼,因为那将带来完全算是羞辱的输300多分的大败;而球队的核心seeker的目标将暂时转变成对方的seeker,他必须要死缠住对方seeker,干扰他,使他远离金色飞贼,还要避免自己一不小心把飞贼吃到嘴里或者踩到脚下。而领先方此时的战术一定是消耗对手,寻找机会彻底将其歼灭。这将是多么精彩的比赛!

那么为什么得到金色飞贼可以得到150分呢?据罗琳说Quiditch最开始的时候没有金色飞贼,后来由于某些历史事件(匆匆读过,忘了),有位英雄拿到了当时认为是不可能拿到的金色飞贼,为了奖励他破格给了150分,从而沿袭成了现代魁地奇的规则。也许在那时,捉到金色飞贼相当困难,捉到金色飞贼需要很长时间,而在这段时间中,攻击力强的一方完全可能已经领先两三百分。但是,事实证明,随着人类的进步,天才少年的大量涌现,得到金色飞贼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困难,而天才的射手面对天才的门将却依然势均力敌。所以,该是修改这项规则的时候了。

我认为,为了提高魁地奇项目的比赛精彩程度和激烈程度,金色飞贼的分值应当缩减为50分,而同时每捉到一次金色飞贼只意味着一局比赛的结束,参赛双方采取3局2胜或5局3胜制;如果仍然希望保留金色飞贼一锤定音制度,以此来彰显英雄少年的领袖气质,那么金色飞贼本身应该被改良,使之更难被捉到。

 

这就是本文的结论。最后预祝哈利本赛季有好成绩。赶快解决伏地魔那帮喽罗,也别管什么魔法部之类的屁事,还是靠你的天赋去打职业魁地奇吧,相对单纯和自由一些;如果假球黑球事件让你伤心,那么就找片林子去追逐龙吧;可是你又不是查理·韦斯利;算了吧,找个老婆隐居去吧。

只可惜,按你现在的趋势,大概只能找那个金妮小妹妹了;身边守着格兰杰小姐,却不知道珍惜,纯粹是为了考虑好朋友吗?反正我觉得你和她更般配。又或许是我受了电视的欺骗,大概真实的赫敏真的如书中所画满脸麻子呢;那么金妮就里外都没有麻子吗?

 

唉,真是麻烦,还是飞去追寻golden snitch吧。她才是你心中的女神。